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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教学管理制度
2020-09-21 11:39  

体育学院教学管理制度

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,促进系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,制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:

一、课堂常规

1、课前常规

1)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,写好教案,无教案不得上课。

2)任课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,术科应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。

3)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。如器械交借手续,场地规划、教具摆放等。要做到上课所需一切用具放在适当地点,整齐排列,不准学生随便动器械,所用物品由教师统一借出,不得在课中再行规划。

2、上课常规

1)开始上课时,值日生整队向教师报告人数后开始上课。

2)每次上课均应点名(包括实践课)并认真做好考勤记录表登记,学期末上交教研室。

3)教师应穿规范服装(术科应穿运动服运动鞋)。

4)课中不得吸烟。

5)课中教师不得随意坐在凳子上。

6)见习生(术科)应在上课前提出申请,经任课教师批准予以见习,对见习生应根据情况,安排轻微活动或做课堂服务性工作,课中每次集合,见习生均应参加,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和观看示范动作,帮助其他同学纠正错误动作。

7)在上课过程中,任何人(包括教师)不得随意离开课堂或会客。

8)注意安全教育,加强防范措施,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实行教师负责制。

9)对课中出现的较严重的伤害事故,各教研室要与任课教师找出伤害事故原因,以便吸取教训。各教研室应及时将伤害事故情况向院长办公室汇报。

10)注意教学环境卫生。上课时不随便吐痰和在场馆墙上,教室黑板上,课桌上乱涂乱画或用刀刻字。课堂上不准说粗话,脏话和争吵。课中暂时不用的器材和其他物品应指定地点摆放,不准乱放乱丢。

11)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。术科上课时爱护器械。不准用脚踢球(足球除外),不准以球代凳。不准拖拉各种垫子,不准在场馆内乱挖和堆积东西;不准穿带钉和高跟的鞋进入篮球场、体操、武术、乒乓球、羽毛球、网球场馆。在上述场馆上课,训练或自由练习时,必须穿运动鞋。

在上理论课和实验课时,师生都应爱护电化教具、挂图、模型及实验设备,节约用水和用电。

12)夏季在各项术科教学中,学生不准赤背上课;在理论课中,不准穿背心、运动裤衩、拖鞋;游泳课学生所穿泳装要适宜,不准穿泳装到游泳池以外的场所活动。

13)教师在上理论课时,要求做到板书工整,字迹清楚,语言简练,充分利用图表、挂图、模型、教具、电化手段。

14)教师在上术科时,要求充分利用教学场所、器械,规划课堂。

15)教师在课堂上教态自然,端庄大方,亲切。

16)注重知识的系统性和内在逻辑性,抓住重点,有效的讲清难点,采用启发式教学手段,引导学生积极性思维和独立思考。

17)采用有效手段,增大课程学习上的收获及成功率。

二、课后常规

1下课前进行一系列有效结束本课的必备活动。(术科即整理活动)

2进行认真的课堂小结,表扬好人好事,批评不良现象。

3布置课后作业(提示预习下次课基本内容)。

4下课后应督促学生迅速回收器材及教具,及时交保管室。

5课后小结,批注在教案后。

三、任课教师

教师的基本任务是教学工作,学院和教研室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工作计划,合理的配备各年级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。把水平高、责任心强的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配备到各年级各专业的基础课,主干课程担任主讲工作。

各学期任课教师配备,由教研室主任提出,院长审查批准。

四、教师任课制度

各级教师都应担任相应的教学任务。每学期都必须承担一门或两门课程的讲授或其它教学环节的工作,如指导教学实习、指导毕业生论文等。

五、备课制度

教师须按教学计划和大纲认真备课,写出教案或讲稿,无教案或讲稿者,不得上讲台,并按教学事故处理。教研室主任应于开学初及学期中检查两次教案,期末收回学期教案,交教学秘书处保存。

六、任课教师责任制

教师所讲授的课程确定后,要保持稳定,任课期间不得随意变动。主讲教师既担任讲课任务,又负责该门课程的辅导、批改作业等各环节的教学工作,对该门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负责。

教师应在开学后两周内按时填写并提交教学进度表,在考试后3天内报送成绩及试卷分析报告。

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学进度表授课,无故拖延进度者,给予通报批评,并扣除所拖延学时的工作量。

七、教学纪律

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上课,不得误课,要按时上下课,不得迟到、提前下课或拖堂。任何教师不得坐着上课。

教师因病、因事必须请假时,须提前向教研室主任请假,教研室主任应安排其他教师代课并及时汇报院长。

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,必须先到教务处办理手续,未经批准,任何人不得随意调课。

八、教师听课制度

实行公开课制度和听课制度。各教研室每学期须组织安排公开课不得少于3人次,教研室每位教师除了完成听公开课任务外,还应完成每学年“教学质量评估”工作所要求的听课任务。

工作不满3年的年轻教师,至少每2周须听一次(2节)课。

每位教师须有听课记录。

各教研室应检查教师听课记录表,并向学院上提交公开课组织、评议情况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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